為推動客庄社區經濟整體發展,本論壇以客庄「鄉鎮」為探討主軸,建立「共同幸福的客庄」為目標,邀請國內外專家學者進行與談、案例分享及諮詢,透過論壇集思廣益,作為未來推動社區經濟發展策略之參據。誠摯邀請您一同參與論壇,共同推動客庄社區經濟。
08:45-09:30
【報到交流】
09:30-09:50
【論壇開幕】 貴賓致詞/焦點攝影
09:50-10:10
【主委致詞】 客家委員會
楊長鎮主任委員
10:10-11:00
【專題演講】 日本社區經濟政策規劃、策略及成功案例
社區商業綜合研究所
細內信孝所長
11:00-11:10
【中場茶敘】
11:10-12:10
【主題對談一】 臺灣社區經濟發展之探討
國立臺北大學金融與合作經營學系
方珍玲教授
原住民族委員會
瓦歷斯.貝林前主任委員
國立陽明交通大學
張維安榮譽教授
12:10-13:30
【午餐(盒餐)】
13:30-14:30
【主題對談二】 臺灣社區經濟發展策略、模式及階段性措施
台灣地方創生基金會
陳美伶董事長
國立臺北大學經濟學系
郭文忠系主任
國立臺灣大學創新設計學院
張聖琳副院長
14:30-14:50
14:50-15:10
【案例分享】 上帝的部落-司馬庫斯
拉互依.倚岕
司馬庫斯部落議會 總幹事
15:10-15:50
【綜合座談】 與談人:
司馬庫斯部落議會
拉互依.倚岕總幹事
客家委員會
15:50-16:00
【閉幕】 攝影大合照
講者依姓氏筆畫排列
方珍玲
國立臺北大學金融與合作經營學系教授
國立臺北大學合作經濟暨非營利事業研究中心主任
中華民國合作事業協會祕書長
學歷:
國立臺灣大學農業推廣學系博士。
經歷:
曾任中國合作學社理事、臺灣資訊系統研究學會理事、臺北市立師範學院特殊教育系兼任副教授、景文技術學院國際貿易系副教授兼圖書館館長、國立臺灣科技大學教育學程中心兼任副教授。教學領域涵蓋:非營利事業、行銷學、農業合作、中小企業合作。2010年及2011年獲臺北大學學術研究獎,2004年獲電子商務學會「貢獻獎」。
瓦歷斯.貝林Walis Perin
原住民族委員會前主任委員
輔仁大學哲學系學士、輔仁聖博敏神學院神學系神學學士。
曾任南投縣第11屆縣議員、中華民國儲蓄互助社第9-10屆及12-13屆理事長、儲蓄互助社亞洲聯盟副會長、立法院第2-5屆立法委員、原住民族委員會前主任委員、監察院第5屆監察委員、賽德克族民族議會召集人、台灣自然農業協會理事長。
拉互依.倚岕Lahuy Icyeh
司馬庫斯部落議會總幹事
靜宜大學生態學系研究所碩士。
泰雅族司馬庫斯獨有的「土地共有、合作共生」共營制度,以打造世代子孫永續生存部落為目標。拉互依是司馬庫斯部落議會培育的第一位碩士,曾任部落發展協會祕書,教育文化部長。2008年獲行政院青輔會頒發「國家青年公共參與獎」。
陳美伶
財團法人台灣地方創生基金會董事長
中信金融管理學院講座教授
臺灣區塊鏈大聯盟總召集人
國立政治大學法學博士。
曾任法務部法律事務司長、行政院法規會兼訴願會主委、副祕書長、臺南市政府祕書長、行政院祕書長、政務委員兼國家發展委員會第5任主任委員。在國發會主委任內,全力扶植新創,推動地方創生,鼓勵人口回流,被譽為臺灣「地方創生教母」,著作:美伶姐的台灣地方創生故事。
郭文忠
國立臺北大學經濟學系系主任兼
社會科學學院副院長
國立臺灣大學經濟學博士。
曾任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、國立臺灣大學國際企業學系兼任助理教授、元智大學財務金融學系專任助理教授、美國史丹佛大學訪問學者。研究專長:財務經濟、網路經濟、產業與公共經濟。
細內信孝
社區商業綜合研究所所長
社區商業網路會長
區域學校校長。
國立信州大學學士。
社區商業倡導者。曾於住信基礎研究所、人類復興研究所工作。1994年開始倡議社區商業振興區域經濟,1997年於東京墨田區設立社區商業網絡。具內閣府、總務省、經濟產業省、國土交通省、厚生勞動省、眾議院等政府相關委員經驗。歷任法政大學研究所兼任講師、立教大學研究所兼任講師、中央大學兼任講師。曾撰寫多本社區商業著作,及英、韓國際交流經驗。
張維安
國立陽明交通大學榮譽教授
人文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研究員
東海大學社會學博士。
國立清華大學人文社會學院院長,圖書館館長。國立中央大學、交通大學客家學院院長。2017年獲客委會頒贈「客家貢獻獎」,表彰對客家學術研究之積極貢獻。
張聖琳
國立臺灣大學創新設計學院副院長
建築與城鄉研究所教授
美國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環境規劃與地景建築博士。
2004年獲得美國景觀教育學會榮譽獎,2006年取得馬里蘭大學終身職,2009年任教臺大建築與城鄉研究所並成立『新鄉村研究發展中心』。2014-2017擔任城鄉所所長。2017年獲頒第四屆國家智榮獎。致力於文化地景與跨文化認同、智慧成長社區與永續生活方式、跨文化與跨領域的設計教育、新鄉村與農學都會、社會創新與社會設計。
立即報名
註1:本活動限主辦單位邀請對象報名,並於112年12月8日截止報名。
註2:經主辦單位審核報名通過者,將以電子信件通知;亦請報名後不克出席者,請主動通知活動聯絡人,以便通知候補者遞補。